沪建桥院学〔2021〕8号
各学院、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2018级本科和2019级、2020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
二、评优要求和步骤
(一)各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
(二)各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三)各专业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参与,团支书、班长等学生干部参加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SJQU-WI-XS-019)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通过自评、互评,确定每个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格。
(四)各专业班级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我总结、民主推荐,参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分别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评优工作具体负责人将材料汇总、整理,填写《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并按时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除填写《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还需另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特等奖学金申报者另附成绩单。通过学生处复审的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优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弃权。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SJQU-QR-XS-040(A0)》,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SJQU-QR-XS-037(A0)》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三、评优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启动时间
请各学院各班级尽早启动综合测评等相关分数的计算工作。原则上,每学期的初考成绩公布后、补考安排开始前,各班级就应完成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分数的计算,并及时进行公示、核准。
校内评优是评选国家、上海和励志奖学金的前提和基础,评奖时间非常紧迫,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尽早启动,按时推进,以免影响到整个学校评优工作的进度。
(二)截止时间
学院初评的截止日期为9月21日(包含三天公示期在内);学生处汇总、复审,并公示后于10月9日前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评优申报纸质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一式两份,于9月22日11:00前统一送交学生事务中心223办公室。
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内网)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2.评优汇总表格(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同样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并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2日11:00前送交学生处;并将评优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1072@gench.edu.cn邮箱。
3.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评优公示的纸质材料须盖学院公章后同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四、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表彰奖励按《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标准执行,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金。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