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1062索取号:G0300605000-2021-1752
沪建桥院任〔2021〕2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尹卫华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1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尹卫华继续担任商学院副院长职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