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家具登记表》《图书馆家具登记表》《房产核查表》《实验室核查表》的通知

2021-10-271087索取号:G0300701000-2021-1640

上建桥院规〔2021〕4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资产清查业务转为线上操作,相关纸质表单已不适合。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实验室家具登记表》SJQU-QR-ZC-018(A0)

《图书馆家具登记表》SJQU-QR-ZC-019(A0)

《房产核查表》SJQU-QR-ZC-020(A0)

《实验室核查表》SJQU-QR-ZC-021(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1年10月27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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