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学团队管理办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年度)》的通知

2022-10-12395索取号:G030010404-2022-1697

上建桥院规〔2022〕1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上海市教学团队相关项目已不再有,《教学团队管理办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年度)》已与当前实际工作不相符,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教学团队管理办法》SJQU-WI-JW-012(A0)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年度)》 SJQU-QR-JW-032(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2年10月12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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