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静、王晨岑、徐磊、周英芬、俞海燕、马冯莉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2022-11-28218索取号:G0300605000-2022-1908

沪建桥院委〔2022〕32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陈静、王晨岑、徐磊、周英芬、俞海燕、马冯莉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2年第10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陈静继续担任校党委专职组织员职务;

王晨岑继续担任信息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徐磊继续担任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周英芬继续担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俞海燕继续担任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马冯莉继续担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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