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0210索取号:G0300605000-2023-1909
沪建桥院委〔2023〕1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2年第11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李奕璇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