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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奕璇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3-01-10210索取号:G0300605000-2023-1909

沪建桥院委〔2023〕1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2年第11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李奕璇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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