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2022-12-121386索取号:G0300103004-2023-1411

沪建桥院办〔2022〕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 创建评价标准>的通知》(沪教委后〔2022〕5 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绿色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朱瑞庭

副组长:郑祥展、陈   伟

成   员:徐皓刚 学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巍 学生处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傅佳喆 后勤保卫处处长

             桑   正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业盛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高   雅 学生处副处长、校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创建“绿色学校”的统筹协调及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以上人员因岗位变动发生变化,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发文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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