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办〔2022〕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学校(高等学校) 创建评价标准>的通知》(沪教委后〔2022〕5 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绿色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朱瑞庭
副组长:郑祥展、陈 伟
成 员:徐皓刚 学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巍 学生处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傅佳喆 后勤保卫处处长
桑 正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业盛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高 雅 学生处副处长、校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创建“绿色学校”的统筹协调及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以上人员因岗位变动发生变化,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发文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