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办〔2023〕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的落实落细,加快构建学校数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和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18〕1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区建设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21〕2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19〕33号)《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上海建桥学院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经2022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月20日
202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