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职能部门职责》《辅导员需求计划表》的通知

2023-04-03438索取号:G030010404-2023-1720

上建桥院规〔2023〕1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职能部门职责》文件内容与一阶文件《质量手册》相关内容重复;

因《辅导员需求计划表》内容在《教师招聘需求表》中已涵盖,实际工作过程中未使用此表单。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职能部门职责》SJQU-WI-RS-031(A1)

《辅导员需求计划表》SJQU-QR-RS-022(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3年4月3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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