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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院双周座谈会制度的通知

2023-04-06136索取号:G0301301002-2023-1978

沪建桥院办〔2023〕6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兴调查研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学校和二级学院工作的联系,促进各学院相互学习交流提高,深入推进“一融双高”,全面做好审核评估迎评和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实施校院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双周座谈会制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座谈会类型和出席范围

座谈会分为“校院长座谈会”和“书记座谈会”两类。

1.校院长座谈会参加范围为校长、各二级学院院长,由校长主持会议。视情况邀请其他分管校领导参加。常规列席部门为学校办公室、人事组织处、规划质量办公室。因工作和议题需要再确定其他列席部门,二级学院院长因事请假、临时调整或增加列席人员须经过校长批准。

2.书记座谈会参加范围为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由校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视情况邀请其他分管校领导参加。常规列席部门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和思政创新发展中心。因工作和议题需要再确定其他列席部门,二级学院书记因事请假、临时调整或增加列席人员须经过校党委书记批准。

二、座谈会的主题

1.校院长座谈会主要围绕二级学院发展建设和综合改革,学校办学管理,“十四五”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的实施,以及审核评估推进落实工作。

2.书记座谈会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示范性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工作,思想政治创新发展工作。

会议以座谈交流的形式为主。不设主题的座谈会有承办学院的,由承办学院为主进行工作汇报交流。

三、座谈会的安排形式

座谈会暂定每2周召开一次,除其他会议安排冲突或另行通知外,默认安排在每周三上午9:00或中午11:45。每月第一次座谈会一般在校部行政中心召开,第二次座谈会由各个二级学院轮流承办,并在各承办学院的会议室召开。

每次座谈会先由所承办学院进行本学院工作经验分享和情况汇报,随后全体院长(书记)围绕相关主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各承办学院要精心对接准备,做好会务工作,凡安排在中午时间召开的,可以采取午餐会的形式。

四、其他要求

1.座谈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更好的完成工作目标服务。

2.本制度作为学校两级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充分思考准备,原则上不得请假。

3.每学期初,由学校办公室与各二级学院沟通确定座谈会召开的具体计划,事先编排时间预排表并公布。各二级学院按照预排时间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

会议所形成的相关安排和调查研究结果由校院两级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促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双周座谈会时间预排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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