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宝玉石鉴定与营销”等12个微专业的决定

2023-10-11448索取号:G0301301002-2023-2050

沪建桥院教〔2023〕20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主动适应国家需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推进“四新”专业建设,依据《上海建桥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沪建桥院教〔2023〕12号),经各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和2023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自2023-2024学年设立“宝玉石鉴定与营销”等12个微专业,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分数

专业负责人

1

珠宝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16

刘衔宇

2

珠宝学院

珠宝首饰设计

19

3

信息技术学院

鸿蒙应用

18

戴智明

4

信息技术学院

应用软件开发

14

朱丽娟

5

信息技术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

13

6

艺术设计学院

自媒体创作及应用

20

汤美娜

7

艺术设计学院

元宇宙三维动画制作

20

8

新闻传播学院

围棋国际教育

14

孙德常

9

商学院

青少年营地教育

15

尹卫华

10

商学院

数字金融

12

张学超

11

外国语学院

国际事务英语

14

王海燕

12

机电学院

无人机航拍

18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建桥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及教务处工作安排,尽快做好微专业的招生和课程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微专业工作正常运行和教学的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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