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黄晓星)

索取号:G0300111002-2023-1274发布时间:2023-04-28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陈少东浏览次数:10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校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请审议。

一、代表结构

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37人,其中教学、科研一线教职工代表92名,占代表总数的67.15%;中高层领导代表27名,占19.71%;其他代表18名,占13.14%。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89名,占64.96%;高级职称代表48名,占35.04%

本届137名代表均系我校在编教职工,均为工会会员,可确认既是教代会代表,又是工代会代表。

二、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意见

本届代表是在校党委及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上一届工会委员会和本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由各基层单位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代表候选人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查,“双代会”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女教职工代表比例与学校女教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代表候选人与选举单位之间,有相互了解、沟通、民主选举的过程,符合选举程序的要求。

本届“双代会”代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政策水平;热心社会活动和群众工作,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综上,137名“双代会”代表符合代表条件,代表名额、构成比例符合所分配的结构和比例,代表产生符合规定条件,符合民主程序,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