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公正、规范处理教职工申诉事项,促进依法治校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按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向校内教职工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教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2345@gench.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二、可现场提交意见。(地点:图书馆行政中心S406,电话:021-58137788)
上海建桥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