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兆燕、陈海燕、朱兴敏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11-0979索取号:G0300605000-2023-1932

沪建桥院任〔2023〕2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3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胡兆燕任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陈海燕的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兴敏的健康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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