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任〔2023〕2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3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胡兆燕任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陈海燕的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兴敏的健康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1月9日
沪建桥院任〔2023〕2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3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胡兆燕任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陈海燕的健康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兴敏的健康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