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3〕4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学校防汛防台、治安事件、交通事件、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均有单独的三阶指导文件,为保证流程一致性,以各自条线最新处理流程为准。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物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SJQU-WI-HB-540(A1)
《退宿学生信息登记表》SJQU-WI-HB-534(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3年11月17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