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兆燕、陈海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11-0852索取号:G0300605000-2023-1935

沪建桥院委〔2023〕35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3年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胡兆燕同志任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陈海燕同志的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的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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