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采购管理办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索取号:G030010404-2023-1753发布时间:2023-11-30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徐钰浏览次数:10

上建桥院规〔2023〕4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一)因学校现有商业体均为外包模式由商业体自行采购物料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作为监管部门,对商业体的日常采购进行合规性检查,后续均不涉及到自营,不存在原材料的采购事项,故申请作废《采购管理办法》;

(二)因最新修订的《食堂及商业店铺管理办法》(A3)对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进行内容整和修订,故作废《非餐饮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

(三)因《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内容合并入《餐饮及商业服务中心应急预案》(A3)中,故该文件申请作废。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采购管理办法》SJQU-WI-HB-520(A1)

《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实施办法》SJQU-WI-HB-553(A1)

《非餐饮360°量化考核检查评分表》SJQU-QR-HB-544(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3年12月1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