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星级辅导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3-12-13417索取号:G0301301002-2023-2084

沪建桥院学〔2023〕2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鼓励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学生工作梯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在岗专职基层学生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社区辅导员及学生处工作人员),中层干部除外。

二、评聘岗位与比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制度设立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专职辅导员和社区辅导员参照相关评聘条件可授评一至五星级辅导员,学生处干事参照相关评聘条件可授评一至三星级辅导员。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总数,参照聘任条件,合理设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星级的结构比例。其中三星级不高于15%;四星级不高于10%;五星级不高于5%。

三、评选条件

星级辅导员评聘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试行阶段每年评选一次,试行阶段截至2024年度;自2025年度评选开始正式执行,评聘条件见《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

四、评选方法和日程

2023年12月11日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完成本学院一至二星级辅导员评聘,并按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辅导员评聘条件推荐三、四、五星辅导员候选人;

2023年12月12-18日组织三、四、五星级辅导员候选人现场答辩,由评聘小组进行评审、遴选;

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并经全校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选和推荐上报工作,于2023年12月11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院,一份报学生处)和三、四、五星级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2)及其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学生处,上述材料电子版可发至邮箱:16033@gench.edu.cn,联系人:张莉、刘雍鹤、张茜,联系电话:68130993。

五、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星级辅导员评聘活动,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各学院特点,加强领导,深入发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层层推荐,抓好落实。

六、表彰奖励

评出的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评聘办法.docx

         2.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申报表.docx

               3.上海建桥学院星级辅导员申报汇总表(2024年度).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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