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能源管理办公室及袁伯康任职的通知

2024-01-1577索取号:G0300605000-2024-1942

沪建桥院任〔2024〕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3年第3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在资产管理处下设能源管理办公室。

袁伯康任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层干部副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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