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审〔2024〕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沪教委审〔2022〕18号)要求,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经2023年第3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建桥学院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推动和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统筹协调重要审计工作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瑞庭 校长
江彦桥 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
副组长:陈胜芳 监事长
夏 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剑峰 副校长
俞晓光 副校长
陈 伟 副校长
陈 峥 副校长
成 员:张芷陌 审计处处长
顾 文 财务处处长
潘明芸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施红霞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副主任
徐皓刚 学校办公室主任
张 宁 人事组织处处长
张业盛 资产管理处处长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审计处处长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计处成员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以上人员因岗位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3年1月15日
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