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艳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04-16135索取号:G0300605000-2024-2138

沪建桥院委〔2024〕13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4年第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艳华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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