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135索取号:G0300605000-2024-2138
沪建桥院委〔2024〕13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4年第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艳华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