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4〕2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条例》SJQU-WI-JW-601(A1)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SJQU-WI-JW-602(A3)
《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SJQU-WI-JW-603(B1)
《教师专业成长社群管理办法》SJQU-WI-JW-701(A2)
《学生转专业申请表》SJQU-QR-JW-622(A4)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