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4〕2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SJQU-QR-JW-160(A1)
《校企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协议》SJQU-QR-JW-161(A1)
《校企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协议》SJQU-QR-JW-162(A1)
《校企共建实验室协议》SJQU-QR-JW-163(A1)
《校企合作意向书》SJQU-QR-JW-166(A1)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SJQU-QR-JW-921(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