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24〕1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21(A1)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清云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在热心公益、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清云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21(A1),摘录如下:
(一)申报“感动建桥学子”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见义勇为者;
2.在学雷锋等志愿者活动及社会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3.坚持数年如一日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4.克服身体、家庭、经济等方面特殊困难,自强不息坚持学业,精神感人者;
5.在某一方面有建树或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二)申报“建桥学习标兵”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特等奖要求,并在带动周围或班级学风上起到表率作用者;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或后来居上者;
3.在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普通话测试中成绩优异名列前茅者。
(三)申报“建桥创新创业之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者;
2.创新成果获得市级或以上单位认可者;
3.在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4.在社会工作方面有创新之举,并且得到师生高度评价者;
5.在创业方面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申请
自荐者和组织推荐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根据申请的类别,分别填写提交《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标兵)》SJQU-QR-XS-042、《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感动建桥学子)》SJQU-QR-XS-043、《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个人)》SJQU-QR-XS-044和《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团队)》SJQU-QR-XS-045。
(二)学院推荐和公示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清云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初步确定清云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以2021级本科和2022级、2023级所有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分别推荐“感动建桥学子”、“建桥学习标兵”、“建桥创新创业之星”,初步确定清云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学生人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学生人数在1500-2499名之间的学院,推荐2名;每增加1000名学生,推荐名额增加1名,依次类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学校评审小组复审和公示
学生处组织答辩,确定获奖人员复审名单,报奖励基金发起人黄清云教授审查。并公示5天,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选要求及时间
(一)评选要求
各学院对评选工作进行深入宣传与发动,使学生明确热心公益、勤奋学习和勇于创新创业的意义。评奖工作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评选工作科学、合理、客观、公正。
(二)纸质材料递交
《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标兵)》SJQU-QR-XS-042、《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感动建桥学子)》SJQU-QR-XS-043、《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个人)》SJQU-QR-XS-044和《清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创新创业之星团队)》SJQU-QR-XS-045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学习标兵)》SJQU-QR-XS-041、《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感动建桥学子)》SJQU-QR-XS-084和《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创新创业之星)》SJQU-QR-XS-085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8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三)电子材料递交
《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学习标兵)》SJQU-QR-XS-041、《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感动建桥学子)》SJQU-QR-XS-084和《清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创新创业之星)》SJQU-QR-XS-085电子版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24310@gench.edu.cn。
(四)表格下载
所有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2023-2024学年清云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各奖项名额 |
商学院 | 4 |
机电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院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信息技术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珠宝学院 | 1 |
健康管理学院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教育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