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共收到4起涉嫌学术不端举报,均为上级部门转送要求核实,经过调查都没有判定为学术不端。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受理、立案、调查等工作,在综合调查组报告、当事人本人陈述、专家咨询和所在单位意见等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学术不端事件做出认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当事人予以处理,同时对学术不端举报事件当事人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以实际案例强化学术规范、科研诚信教育警示作用,坚决做到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特此说明。如有疑问,可与学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邓老师,电话:5813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