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2024-10-30364索取号:G0301301002-2024-2184

沪建桥院学〔2024〕1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沪建院学〔2024〕13号)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授予工商管理B21-7等46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授予汤伶俐等627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授予李琪等1426名学生“优秀学生”称号;

授予曹琪悦等33名学生“卓越奖学金”;

授予杨潇潇等324名学生“特等奖学金”;

授予陈墨川等348名学生“一等奖学金”;

授予孙晨晞等1342名学生“二等奖学金”;

授予许愿等2712名学生“三等奖学金”。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班级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班级和同学学习先进,努力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为报效祖国和个人成才奠定良好基础。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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