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11-2016索取号:G0301301002-2024-2190

沪建桥院学〔2024〕1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校训,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49),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内容

对一年来在全心全意为社会、学校、集体、他人服务和争做好人好事方面,以及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奉献、乐于付出的学生和团体进行表彰,为优秀学生颁发雷锋金、银、铜质奖章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团体颁发奖状。将他们的突出事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向善的校园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中来。

二、评选名额

(一)“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评选名额

1.金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进行评选(一年级学生不包含在总数内);

2.银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进行评选;

3.铜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进行评选。

由于2024级新生入校仅一个学期,在评选以上各类奖章时,应向高年级学生倾斜。2024级学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获奖学生总数的1/4。

(二)“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不限,以往获得过校级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不限,符合条件、确实非常突出的班级,可以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2024年度在为国家、集体和他人服务,争做好人好事方面,以及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奉献、乐于付出。

(二)“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评选条件

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校内外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组织成立1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20人,组织活动频率不少于2周一次。

(三)“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的评选条件

1.有积极明确的班级奋斗目标。以雷锋精神指导班集体建设,班级奋斗目标积极明确,班级同学积极争做新时代“四有新人”,班级同学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2.班级同学积极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将雷锋精神内化为学习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注重在具体学习和生活中养成良好习惯,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全班同学具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健康的生活方式。

3.班级同学具有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绝大多数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类型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涌现了较多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

4.班级同学积极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热爱学习、勤于钻硏、认真做事,绝大多数同学在专业学习上成绩优良,并在专业相关的技能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5.班级同学积极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较多同学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四、评选表彰办法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自评、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学校将在2025年3月5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对“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进行表彰,并颁发金、银、铜质奖章(“金、银、铜质”是指奖章人像部分的金属材质),获奖证书或奖状。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的评选材料

填写《“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申报表》(SJQU-QR-XS-075)。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76)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金奖汇总表》(SJQU-QR-XS-077)。

(二)“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评选材料

填写《“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SJQU-QR-XS-078),从团队管理、活动概况、活动实效、突出事迹、所获荣誉等方面,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供学院审核。

(三)“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的评选材料

填写《“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申报表》(SJQU-QR-XS-079),从班风建设、学习氛围、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供学院审核。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汇总表》(SJQU-QR-XS-080)。

(四)纸质材料递交

《“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申报表》(SJQU-QR-XS-075)、《“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SJQU-QR-XS-078)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申报表》(SJQU-QR-XS-079)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主要事迹认真填写,字数不可过少,不可手写、涂改,后附一份佐证材料。《“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76)、《“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金奖汇总表》(SJQU-QR-XS-077)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汇总表》(SJQU-QR-XS-080)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需有学院盖章、领导签字。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五)电子材料递交

《“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76)、《“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金奖汇总表》(SJQU-QR-XS-077)、《“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SJQU-QR-XS-078)、《“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申报表》(SJQU-QR-XS-079)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汇总表》(SJQU-QR-XS-080)电子版,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24310@gench.edu.cn。

(六)表格下载

所有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仅限内网访问)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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