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人〔2024〕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沪建桥院人〔2023〕11号),经个人自荐或院系推荐、二级学院初审、由人事组织处、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资格审查后,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认定刘美霞等50人为骨干教师,具体名单如下:
一、常规申报(43人)
刘美霞、盛蕾、张荣华、王娟、章鸣嬛、梁艳(商学院)、刘晓辉、张润兴、于林、李迪、李显显、王林伟、张迪、陆云、梁天生、张文青、任焕梅、梁艳(机电学院)、陶珮、杨晓丽、高一方、张慧慧、余卓立、王妍、宋丹、陈劲、李从改、张贝贝、戴智明、刘雪飞、李艳、孔辉、尚绍鹏、李蓓蓓、潘洪涛、杨天畅、李中平、牟喆、张丽娟、童年、于文华、顾玉恒、刘晓甜
二、破格申报(7人)
牛向南、谢丹萍、张迎雪、刘黎明、展召敏、李晶、王甜甜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