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4〕50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任课教师更正学生成绩审核表》SJQU-QR-JW-414(A3)
《任课教师停、调、代、补课申请表》SJQU-QR-JW-501(A1)
《退学处理学生申报表》SJQU-QR-JW-615(A1)
《退学处理学生汇总表》SJQU-QR-JW-623(A1)
《课程自学修读申请表》SJQU-QR-JW-628(A1)
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