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创业导师聘任实施办法》《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2024-12-3010索取号:G0300104006-2024-1814

上建桥院规〔2024〕5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下列文件与目前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管理内容不相符,故申请作废。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创业导师聘任实施办法》SJQU-WI-CC-033(A2)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SJQU-WI-CC-034(A1)

《校内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请表》SJQU-QR-CC-136(A1)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SJQU-QR-CC-067(A1)

《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SJQU-QR-CC-068(A1)

《大学生创业导师服务效果反馈表》SJQU-QR-CC-069(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31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