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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2025-09-3094索取号:G0300000000-2025-2249

沪建桥院办〔2025〕13号

各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一处一策”)是学校落实“一校一策”综合改革的重要支撑,是推进“院办校”治理改革的关键举措,是保障二级学院“一院一策”落地的重要基础。为确保“一处一策”科学制定、精准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以“产教融合型大学建设”为牵引,按照“重服务、强贡献”的底层逻辑,构建与产教融合型大学相适配的“院办校”治理体系,通过不断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动职能部门向“战略管理、目标管理、服务管理”转型,打造高效务实、勇于担当的服务型机关处室。

二、原则方针

1. 前瞻性原则。深入分析《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的战略性要求,精准把握上海市及临港新片区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带来的战略性机遇,结合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精心谋划部门改革方向,以部门改革的前瞻性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2. 全局性原则。立足“融入临港、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的发展定位,将部门工作置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准确定位、权责适配,与其他部门协作并进;部门内部岗位清晰、人岗适配,形成高效协同的内部机制。

3. 改革性原则。围绕学校“一校一策”落地、“三位一体”运营机制建设需要,主动就部门的调整、重组、定位、岗位设置提出建设性方案;按照“院办校”改革思路,对现有制度体系、职能配置、权责边界等进行全面梳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部门长期存在的堵点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诉求,通过“一处一策”的方式精准施策、有效解决。

三、主要任务

1. 全面、深入、准确梳理本部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部门权责清单;

2. 精准分析“一院一策”中二级学院对本部门的核心权责诉求,并形成二级学院(含产业学院)诉求清单,确保“一处一策”贴合学院诉求;

3. 对照“部门权责清单”与“学院诉求清单”,形成本部门或协作部门规划保留、下移、撤消的职责事项清单;

4. 结合职责事项清单,提出“清晰的部门定位、明确的权责边界、合理的岗位设置、精准的人员适配标准、高效的运行管理流程”,形成闭环管理清单;

5. 列出本部门“一处一策”方案的改革点和创新点;

6. 其他和“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有关的任务事项;

7. 基于以上工作任务,编制本部门“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

四、具体要求

1. 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一处一策” 综合改革方案发送至邮箱:xulei@gench.edu.cn。

2. 方案评价

由学校综合改革专班组织对“一处一策”综合改革方案评审,评价结果分优、良、合格三个等第。

3. 结果应用

方案评价等第直接与部门年度考核挂钩。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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