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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5-09-1811索取号:G0300000000-2025-2218

沪建桥院学〔2025〕7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学生进步,弘扬先进典型,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2))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2022级本科和2023级、2024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具体评选条件和名额,严格遵照《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2))执行,各二级学院须从严把关,不得降低评选标准,原则上不突破分配名额。

二、评优要求和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保障每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将评优过程作为“鼓励进步、发扬先进”的育人契机,引导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院评优工作,确保评选与素质教育、学风校风建设深度结合。

(三)各专业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团支书、班长等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3))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通过自评、互评,确定每个学生2024-2025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格。

(四)各专业班级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自我总结、民主推荐,并参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分别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经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通过,且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评优工作具体负责人汇总材料,填写《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并按时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学生处复审的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优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SJQU-QR-XS-040(A0)),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并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SJQU-QR-XS-037(A0))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启动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须尽早启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等相关分数的核算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初考成绩公布后、补考安排启动前,各班级应完成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分数的核算,并及时进行公示、核准,确保数据准确。

校内评优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前置条件,评奖窗口期紧张。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推进,避免影响全校评优工作的整体进度。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卓越/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的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学生处。

(二)报送纸质材料

将《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将《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

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及卓越奖学金申请人的《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递交至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其余纸质材料及学院公示材料请于10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至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三)报送电子材料

请于2025年9月22日前,将《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10@gench.edu.cn;请于10月8日前,将《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10@gench.edu.cn。

(四)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四、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表彰奖励,严格按照《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A2))的标准执行。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金。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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