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5〕4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科研管理办法》 SJQU-WI-KY-001(A6)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SJQU-WI-KY-002(A5)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SJQU-WI-KY-005(A4)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SJQU-WI-KY-007(A1)
《科研机构管理办法》SJQU-WI-KY-011(A2)
《关于鼓励教师出版学术专著的实施办法》SJQU-WI-KY-012(A2)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SJQU-WI-KY-013(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5年10月28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