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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明芸、陈静、党松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5-10-29230索取号:G0300000000-2025-0005

沪建桥院委〔2025〕33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5年第16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潘明芸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陈静同志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主任;

党松杰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黄晓星同志不再担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桑正同志不再担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主任;

陈静同志不再担任党委专职组织员;

王加宁同志不再担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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