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5〕24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上海高校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沪教〔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实际,现启动2025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
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交、文化、经济、生态文明、法治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课程思政标杆课程及教学团队。
(二)“案例教学”示范课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案例教学经验为引领,带动其他课程开展案例教学课程改革。通过遴选试点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规范案例库等核心举措,系统推进案例教学改革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全校课程教学质量与育人效能提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实践。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团队建设须紧扣专业特点,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外交、文化、经济、生态文明、法治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突出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统一,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育人效果突出。
(3)“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应紧密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和思政教育元素,所选案例应具备典型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启发性。可选取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行业发展案例、企业实际项目等,同时确保案例能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领域的具体应用,切实发挥案例教学在思政教育中的作用。
(4)课程建设团队必须与思政课教师联合组建,共同参与项目申报与课程建设,促进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
三、组织与评审
二级学院作为建设主体,主导推进此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对获批立项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且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项目。
四、材料报送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2月8日前统一提交《上海建桥学院案例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申报书》《上海建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联系人:教务处袁静;邮箱:22150@gench.edu.cn。)
附件:1.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书.doc
2.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2月6日
202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