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6〕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学校实际工作业务流程调整,关于学生宿舍“优秀之家”申请和“模范之家”申请流程取消,由“一站式”学生社区直接负责组织评选公示,公布评定结果,申请环节的表单故申请作废。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学生宿舍“优秀之家”申请表》SJQU-QR-HB-537(A2)
《学生宿舍“模范之家”申请表)》SJQU-QR-HB-538(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6年1月10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