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6〕5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奚丽君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6年第1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奚丽君继续担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沪建桥院委〔2026〕5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奚丽君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6年第1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奚丽君继续担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