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安〔2026〕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锂离子电池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五一假期校园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4月27日—4月29日)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本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须当场整改、闭环管理;对无法即时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翔实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同步落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报送后勤保卫处备案,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二)学校督查(4月29日—4月30日)
学校将组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重点聚焦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校内商铺等师生密集场所。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检查内容
结合学校各单位安全管理实际,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死角:
(一)重点场所消防安全
1. 场所范围:
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餐饮场所(食堂、校内商铺、小型餐饮点等)、实验室、图书馆(含24小时阅览自习室)、教学楼、体育馆、地下车库及校内施工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
2. 检查要素
实验室危险品管控: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实验室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专区、专柜、专人管理要求,台账清晰、管控到位。
消防设施状态:食堂燃气设备及全校范围内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定期检查并记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无遮挡、无占用,严禁在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是否完整、规范、可用,重点检查高层楼宇、地下区域应急设施完好情况。
校内锂离子电池设备安全管理:采购环节须严格执行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科研教学用锂离子电池采购时,需索要UN38.3(运输安全)及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检测报告,严禁无“3C”认证、超标及改装车辆、电池入校。废旧锂电池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台账,确保全程可追溯。校内除草机等电动作业设备实行单独管理,严禁与电动自行车混管,落实“专业存放、专人值守”要求,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规范管理。
校园应急电动自行车管理:教职工、校内后勤及运维人员使用的应急电动自行车,是否按学校规定申请办理校园应急电动自行车牌,严禁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是否存在违规充电、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充电等违规行为,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楼下、教学楼周边充电隐患。
校内施工安全管理:针对校园内维修改造、设施升级等施工项目,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申请作业许可;是否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落实全程安全监管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明火作业、违规操作等问题,施工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易燃可燃物清理:各单位责任区域内废弃杂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完毕,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现象;重点清理学生宿舍楼道、实验室角落、食堂后厨、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易燃杂物,杜绝火灾隐患。
电气安全管理: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暖器、电饭煲等)、私拉乱接电线,排查线路老化破损、电器设备违规摆放等安全隐患;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等场所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大功率设备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杜绝电气火灾隐患。
(二)场所封闭管理
重点核查各单位“三关一闭”(关水、关电、关气、闭锁)制度执行情况,结合我校假期管理实际,重点检查无人值守场所(如实验室、机房、库房、空置教室)门窗锁闭是否可靠、仪器设备是否落实断电保护措施、水电气阀门是否关闭到位、管道是否完好无损;学生宿舍假期封闭前是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留校学生住宿区域是否落实专人值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假期运行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五一假期值班安排、落实情况;留校学生管理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假期内各类团体活动、校外实践活动报备、审批流程执行情况,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各类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周密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岗、细化到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时限要求,规范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至后勤综合楼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夏思;联系电话:18918026750),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狠抓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
对自查及学校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从严从快推进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闭环管理。学校将对隐患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复查,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的单位,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2026年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4月21日
2026-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