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6〕1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26〕1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美育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艺术实践成果和校园美育建设成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校级报名、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主题为“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各二级单位要围绕主题,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引导学生在艺术实践中提升审美素养、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精神风貌。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项目。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类项目由相关教师、教学团队或单位结合美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艺术教育研究等工作申报。
三、项目类别
本次活动主要包括四类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等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二)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等类别,可申报学生作品及相关规定范围内的校长作品。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类
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等主题方向,重点展示学生艺术实践、创意设计、校园文化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成果。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类
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重点展示学校在美育课程建设、艺术教育改革、校园美育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
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实践活动,充分挖掘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和代表性的优秀节目、作品和项目。
(二)校内报名阶段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报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学校指定邮箱或系统。
(三)校级遴选阶段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校级评审,综合考虑项目质量、主题契合度、艺术表现力、创新性、育人成效和展示效果等因素,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活动。
(四)推荐报送阶段
经校级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上海市活动相关要求,统一组织优秀项目、作品和成果的市级报送工作。
五、报送要求
(一)各申报项目应坚持正确导向,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二)申报作品须为原创或依法合规使用相关素材,不得存在抄袭、剽窃、侵权等问题。涉及音乐、图片、视频、字体、剧本、设计素材等内容的,应确保来源合法。
(三)各类节目、作品、工作坊和成果材料应按照市级文件规定的格式、规格、时长、人数、指导教师数量等要求准备。材料不完整、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不予推荐。
(四)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把关学生身份、项目内容、作品质量和材料真实性。已获得往届同类活动奖项且不符合重复申报要求的项目,不得重复报送。
(五)学校将根据市级报送名额和校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不承诺所有报名项目均可进入市级报送环节。
六、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报名汇总表;
2. 项目或作品申报表;
3. 节目、作品、工作坊或成果简介;
4. 相关视频、图片、设计图、论文或案例文本等支撑材料;
5. 指导教师及参演、参展、参与学生信息;
6. 原创性及版权承诺材料;
7. 其他市级通知要求提交的材料。
具体材料模板、格式要求及提交方式由学校后续另行发布。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展示学生艺术素养和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广泛参与,择优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艺术实践,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优秀项目,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三)严格审核,规范报送。各二级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材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版权清晰无争议。
(四)加强指导,提升质量。相关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节目排练、作品创作、工作坊展示和成果凝练的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展示艺术才华和实践成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吉、韩娜娜
联系电话:58133462
电子邮箱:17097@gench.edu.cn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5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 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 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6月8日
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