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6〕2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SJQU-WI-XS-003 (A4)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SJQU-WI-XS-014 (A3)
《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49(A1)
《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 (A3)
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6年7月7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6年7月6日
202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