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索取号:G0300103001-2012-0006发布时间:2020-08-27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发布者:郏丹红浏览次数:1367

部门领导:

处长:张维生(主持工作)

 

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是院长领导学院科研工作的职能机构,也是学校科研信息与科研活动的中心。其工作职责如下:1.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2.负责制定学院科研管理方面的条例、规定等;3.指导各系、处室等单位组织实施学院确定的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负责组织跨单位、跨学科的科研协作攻关;4.组织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等各类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负责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科研课题的最后论证和推荐;5.积极争取国内外其他部门与单位的委托科研项目;6.组织评审学校年度科研立项;7.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及申报奖励;8.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出版和发表主题突出、相互关联的高水平系列专著和论文;9.加强各级各类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项评审;10.按照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加强科研经费管理;11.负责学院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为教育改革提供研究成果;12.负责向各级学术刊物推荐学术论文;13.加强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做好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14.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学院科技著作、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登记、统计工作,编制各种数据报表,收集各类科研成果(实物),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科研奖励;15.协同人事处对学校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16.结合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加强教师科研培训,培育学术梯队;17.负责学校的专利申请工作;18.负责对各系科研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科研管理队伍,完善科研管理体制;19.完善科研档案整理工作,加强科研处内部管理建设;20.编辑《上海建桥学院教学与研究》,组织承担有关学术刊物的协作工作;21.校党委、校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下辖机构: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15室

联系电话:58139302

部门网站:http://61.172.146.46/kytd/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