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18〕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2018年上海建桥学院拟报送学前教育等三个本科专业申报本年度新增专业,现将拟申报新专业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2018年7月22日-2017年7月29日)。如对拟申报专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
联 系 人:朱霞
联系电话:021-58137898
电子邮箱:11038@gench.edu.cn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