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04-263052索取号:G0301301002-2021-1676

沪建桥院委〔2021〕15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激励广大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校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评选名额为20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各部门、各单位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党务工作者,包括二级单位党委正副书记、党总支正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委(总支)组织委员,校党委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等,评选名额为8至10名。

3.“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上报优秀共产党员的一线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8至10名。

4.先进党支部。成立满一年的各类党支部,评选名额为12至13个。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表现积极,在学原著、悟原理和整改落实上成效显著,示范导向作用突出;

2.爱岗敬业,热爱建桥。长期奉献建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表率作用突出,勇于担当,密切联系和带领群众,师生公认度高,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中冲得上去表现突出;

3.业务能力强,岗位业绩突出。教师中的优秀党员必须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业务能力、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的表率;学生优秀党员必须在学风、校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学业优秀;管理岗位上优秀党员必须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表现中业绩突出;

4.正式党员,党龄满两年(预备党员转正后计算起),本校工作满两年。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热爱党的工作,爱岗敬业,对党忠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积极贯彻党委部署,扎实认真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党建工作中去,出色完成培养党员工作等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服务支部、党员和群众工作上,群众基础好;

2.重视学习研究,有具有较强组织观念和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阅读、领会和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是非清楚,原则性强,办事及时,工作务实,效率高,质量优秀;

3.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重视党建研究,在服务和推进本单位党建项目化中成效突出,特色显著,群众公认度高;

4.从事现党务工作岗位满两年及以上。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中业绩突出。

(三)“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相关条件;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严谨治学,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

3.关心和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深受广大学生爱戴;

4.具有高尚的品德修养,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四)先进党支部

1.党支部认真抓好自身建设。做到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努力完成好学校、学院党委安排的各项党建工作,积极投入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视做好工作计划、总结,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断增强支部工作活力;

2.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支部班子成员工作到位,带头学习,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教学、科研、学生政治工作(学生党支部学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支部)走在全校前列,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工作出色;

3.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教师党支部在立德树人、服务师生成长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做群众贴心人,党组织凝聚力强;机关党支部重视带领党员投入服务型机关建设,师生公认度高;

4.严格落实有关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秉持对党、对师生负责的精神,规范操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5.党支部成立满一年以上,教师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必须是“双带头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和评选工作程序择优推荐,党委评选工作组研究报名,报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1.推荐人选及名额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及“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1至2名,推荐“先进党支部”1个;商学院教职工党员人数多、党支部较多,可适当增加名额;教职工党员较少的党总支(教职工党员在25名以下)推荐“优秀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划分各单位名额,重在推荐人选条件,实行二级党组织和党委评选工作组推荐相结合,从全校角度好中选优确定名单。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要向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倾斜,对推荐党员干部的名额和标准要从严要求、从严掌握、从严把关;学生党员入党时间短,经受实际锻炼和考验时间少,要从严把关,一般表现的不推荐。

2.推荐方法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通知精神,组织召开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组织落实,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安排,由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和组织学习党委通知精神,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报所属党委(党总支)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组织上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汇总、审议所辖党支部申报材料和推荐名额,提出推荐意见,并于5月27日14点前将推荐材料和推荐对象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

4.讨论决定

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研究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结果,提出候选人的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

5.表彰先进

“七一”前,校党委在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奖。

四、评选原则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成立评选协调工作小组,协调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选中特别注重政治条件过硬,群众公认度高,工作业绩突出,导向作用好,特别是重视推荐长期工作在学校的优秀党员骨干,使评选的每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都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2.坚持择优推荐。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监督。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过硬。

3.坚持选学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先表彰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营造树典型、学先进、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为迎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添光加彩。

4.按时上报材料。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有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材料真实。申报先进党支部,需认真撰写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填写相应推荐审批表(附件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的申报,需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审批表(附件4、附件5、附件6),并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述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各党委(总支)汇总报党委组织部,报送时间截至5月27日14:00。

(联系人:陈静;邮箱:zzb@gench.edu.cn,联系电话:58137877)

附件:1.2020-2021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汇总表.docx

      2.2020-2021年度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docx

      3.上海建桥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docx

      4.上海建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5.上海建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x

      6.上海建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推荐审批表.docx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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