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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12-0812索取号:G0300000000-2025-2253

沪建桥院教〔2025〕2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5年第33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为高效落实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国家平台填报,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工作组(以下统称“专班”),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要求,通过专班化运作统筹推进数据采集、审核、填报全流程工作,确保12月下旬完成校级数据审定,2026年1月上旬完成国家平台上报。

二、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朱瑞庭(校长)

副组长:张震(常务副校长)、赵雷洪(副校长)、陈伟(副校长)、陈峥(副校长)、王邦永(副校长)、丁哲寅(校长助理)、张巍(校长助理)

执行副组长:刘立华(校长助理)

成员:学校办公室、规划与质量办公室、人事组织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对外交流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职责:审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数据采集重大问题,审核上报数据。

(二)专项工作组

在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组和数据分析审核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协调。

1. 数据采集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副处长

成员:质量管理专家、教务处质量监控员、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分解采集任务,收集原始数据,完成国家平台数据录入,归档采集材料,撰写质量报告。

2. 数据分析审核组

组长:大数据中心主任

成员:质量管理专家、大数据中心、教务处、人事组织处

职责:解读填报指标,审核数据真实性与逻辑性,分析数据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主要工作职责

1. 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时间表,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工作进展。

2. 数据采集: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解表采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数据,于指定时间节点提交至数据采集组。

3. 审核校验:数据分析审核组对采集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填报人自审、单位负责人复审、领导小组终审),对异常数据及时反馈整改。

4. 系统填报:数据采集组根据终审数据完成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平台填报,确保录入信息与审定数据一致。

5. 总结反馈:数据上报后,专班梳理工作难点与经验,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为后续数据采集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筹备阶段(2025年12月5日前):成立专班并召开首次工作会,分解采集任务,印发《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开展指标解读培训。

2. 数据采集阶段(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9日):各单位完成原始数据收集与初步审核,提交至数据采集组汇总。

3. 审核整改阶段(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6日):数据分析审核组开展数据审核,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形成校级审定数据。

4. 平台填报阶段(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5日):完成国家平台数据录入与校对,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提交。

5. 总结阶段(2026年1月12日):专班完成工作复盘,撰写总结报告并上报学校。

五、工作保障

1. 制度保障:实行数据填报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负总责,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将纳入绩效考核。

2. 技术保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保障国家平台填报系统的网络稳定,配备专人解决系统操作技术问题。

3. 沟通保障:建立专班微信工作群,及时解答填报疑问,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确保信息畅通。

 

附表: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审核表.docx

                 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异常情况说明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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