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投诉与意见建议指南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0-11-13公开类别:发布者:徐皓刚浏览次数:26608

亲爱的师生、家长和公众访客:

您好!

这里是关于向学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渠道、途径的方法指南。

您可以通过网站信息门户、电子邮件、书信、电话或者来访等多种形式与学校取得联系。


为及时、高效地处理您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们为您列出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的联系渠道,您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他们反映相关的问题。


处长信箱

部门

职能

处长信箱

学校办公室

是学校行政、党务综合管理部门,承担行政文秘、宣传、后勤、保卫、信息化、法务、档案、综合管理等多项职能。学校办公室辖校长办公室、后勤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合署办公。

bgs@gench.edu.cn

教务处

是教学运行及教学事务管理部门,承担教学计划、运行、调控、检查、建设、改革,实验室建设、管理,实践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教学秩序维护,学籍管理,以及校企合作拓展、项目监管,平台搭建、产教融合等多项职能。教务处辖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00014@gench.edu.cn

学生处

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部门,承担学生思政、行为规范、心理健康、帮困助学、学生奖惩、辅导员培训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发展、学生文体活动、志愿者管理、征兵等多项职能。学生处辖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与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校团委合署办公。

12030@gench.edu.cn04028@gench.edu.cn

人事组织处

是人事、组织管理部门,承担师资引进、录用、聘任,人事管理、调配、培养、职务晋升、考核、工资、社保、奖惩,干部教育等多项职能。人事组织处辖人事处,与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机关总支合署办公。

02023@gench.edu.cn

科研处

是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部门,承担科研计划、申报与项目管理,委托协作、评审考评、科研奖励,论文、专著、专利发展,学术提升,学风建设,学报编辑出版,学科规划、建设等多项职能。辖学科建设办公室、《上海建桥学院学报》编辑部。

12089@gench.edu.cn

规划与质量办

是学校发展规划、质量、督导事务管理部门,承担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研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咨询建议,教学督导,民办高等教育研究等多项职能。规划与质量办公室辖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办公室、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所。18129@gench.edu.cn

对外交流办公室

是对外交流事务管理部门,承担与国际交流互访、合作、联络,外出计划编制、监管,外事信息咨询、涉外事务办理,留学生管理,外籍教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国际会议组织,涉外事务,港澳台事务等多项职能。international@gench.edu.cn

财务处

是学校财务管理、会计管理部门,承担经费管理、会计核算、收费、税务、预算、决算等多项职能。财务处配合做好审计、风险和机遇管控等工作19025@gench.edu.cn

资产管理处

是学校固定资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基建管理部门。承担校舍房产、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各类物资(含教材)的集中采购、管理、发放和库房管理,校园基建工程、修缮管理等多项职能。资产管理处辖供应处。

招生办公室

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招生计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招生考试、录取,招生宣传、咨询解答等职能。

图书馆


12018@gench.edu.cn

工会



团委


15043@gench.edu.cn
机关党总支

07018@gench.edu.cn


院长信箱

学院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商学院

18059@gench.edu.cn03054@gench.edu.cn

机电学院

12077@gench.edu.cn00013@gench.edu.cn

新闻传播学院

18036@gench.edu.cn02032@gench.edu.cn

信息技术学院

18096@gench.edu.cn05032@gench.edu.cn

外国语学院

18133@gench.edu.cn13024@gench.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06044@gench.edu.cn07040@gench.edu.cn

珠宝学院

liuxianyu@gench.edu.cn02039@gench.edu.cn

职业技术学院

guwei@gench.edu.cn06002@gench.edu.cn

国际设计学院

09047@gench.edu.cn

国际教育学院

zhouyh@gench.edu.cn

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





除上述联系方式之外,如果您想直接和学校(包括学校领导)联系,请通过以下的方式(来信前请阅读并意味您同意网上信访须知):


1

一般性的电话咨询

(请拨打58137788)





2

投诉与举报

实名    非实名



3

校长信箱

(限校内人员使用)

4

校长信箱

(供校外人员使用)

(为及时准确的处理您的来信,请您选择以上合适的方式提交您的来信。)


说明:1.校内人员(师生及职工)请使用账号密码登录“3 校长信箱”,可实时查询处理状态。

   2.请按照不同的分类提交信件,请勿重复投信,如需查询可拨打58137788


我有意见建议:怎样提意见?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意见问题联络处理单.doc

我有金点子:怎样提金点子? 上海建桥学院金点子征集表.doc

 


网上信访须知:

第一条 请您在来信中尽可能的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以便我们调查核实。

第二条 并非所有来信都一定会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具体请参考7)。答复的方式不局限于网上回复,也可能是电话回复及邮箱回复。因此请你准确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否则将有可能接收不到我们的回复。

第三条 对于任何来信,我们都将严格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来信人,我们仅对您来信的内容进行参考,我们不保证在网上给予回复。

第四条 对咨询类的来信,我们希望您先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得到直接的、及时和专业的答复。

第五条 本信箱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广告和推销。如果您有需要,请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您来信的用语要符合文明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所发表的言论中不得含有侮辱、猥亵、诽谤、人身攻击以及不文明的语言,否则该类来信将不予受理。

第七条 请注意,以下来信不在或暂时不在网上回复:

(一)来信中含有不良信息(如谣言、广告、辱骂、猥亵、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不文明用语的内容)

(二)所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不属实,不予受理的来信;

(三)正在调查过程中,或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查实的来信;

(四)涉及个人或单位隐私的,内容中含有不宜在网上公开显示的信息的;

(五)其它不适合在网上回复的有关内容。

第八条 为保证你的来信被及时处理与答复,除网上直接留言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电话:021-58137788

电子邮箱:xxzx@gench.edu.cn

书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1306)

走访请先电话预约。


我们热忱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