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投诉与意见建议指南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0-11-13公开类别:发布者:妙鹏浏览次数:35183

尊敬的师生、家长和来访者:您好!

这里整理了关于向学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渠道、途径的方法指南。

您可以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书信或者来访等多种形式与学校取得联系。


为及时、高效地处理您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们为您列出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联系渠道,您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他们反映相关的问题。


职能部门

学校办公室人事组织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
对外交流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卫处
信息化办公室
终身教育处
审计处
大数据中心
图书馆
纪委办公室
思政创新发展中心
校工会
校团委
机关总支





二级学院

商学院
机电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珠宝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设计学院IIDC
创新创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上述联系方式之外,如果您想直接和学校(包括学校领导)联系,请通过以下的方式(来信前请阅读并意味您同意网上信访须知):



1

一般性的电话咨询

(请拨打58137788)





2

投诉与举报

实名    非实名



3

校长信箱

(限校内人员使用)

4

校长信箱

(供校外人员使用)

(为及时准确的处理您的来信,请您选择以上合适的方式提交您的来信。)


说明:1.校内人员(师生及职工)请使用账号密码登录“3 校长信箱”,可实时查询处理状态。

   2.请按照不同的分类提交信件,请勿重复投信,如需查询可拨打58137788


我有意见建议:怎样提意见?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意见问题联络处理单.doc

我有金点子:怎样提金点子? 上海建桥学院金点子征集表.doc

 


网上信访须知:

第一条 请您在来信中尽可能的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以便我们调查核实。

第二条 并非所有来信都一定会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具体请参考7)。答复的方式不局限于网上回复,也可能是电话回复及邮箱回复。因此请你准确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否则将有可能接收不到我们的回复。

第三条 对于任何来信,我们都将严格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来信人,我们仅对您来信的内容进行参考,我们不保证在网上给予回复。

第四条 对咨询类的来信,我们希望您先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得到直接的、及时和专业的答复。

第五条 本信箱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广告和推销。如果您有需要,请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您来信的用语要符合文明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所发表的言论中不得含有侮辱、猥亵、诽谤、人身攻击以及不文明的语言,否则该类来信将不予受理。

第七条 请注意,以下来信不在或暂时不在网上回复:

(一)来信中含有不良信息(如谣言、广告、辱骂、猥亵、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不文明用语的内容);

(二)所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不属实,不予受理的来信;

(三)正在调查过程中,或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查实的来信;

(四)涉及个人或单位隐私的,内容中含有不宜在网上公开显示的信息的;

(五)其它不适合在网上回复的有关内容。

第八条 为保证你的来信被及时处理与答复,除网上直接留言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电子邮箱:12345@gench.edu.cn

书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1306)

走访请先电话预约。


我们期待聆听您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