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生、家长和来访者:您好!
这里整理了关于向学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渠道、途径的方法指南。
您可以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书信或者来访等多种形式与学校取得联系。
为及时、高效地处理您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们为您列出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联系渠道,您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他们反映相关的问题。
职能部门
学校办公室 | 人事组织处 | 教务处 | 学生处 | 科研处 |
对外交流办公室 | 招生办公室 |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 | 财务处 | 资产管理处 |
后勤保卫处 | 信息化办公室 | 终身教育处 | 审计处 | 大数据中心 |
图书馆 | 纪委办公室 | 思政创新发展中心 | 校工会 | 校团委 |
机关总支 |
二级学院
商学院 | 机电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信息技术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职业技术学院 | 珠宝学院 | 健康管理学院 | 教育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国际设计学院IIDC | 创新创业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上述联系方式之外,如果您想直接和学校(包括学校领导)联系,请通过以下的方式(来信前请阅读并意味您同意网上信访须知):
1 一般性的电话咨询 (请拨打58137788) | 2 | 3 (限校内人员使用) | 4 (供校外人员使用) |
(为及时准确的处理您的来信,请您选择以上合适的方式提交您的来信。)
说明:1.校内人员(师生及职工)请使用账号密码登录“3 校长信箱”,可实时查询处理状态。
2.请按照不同的分类提交信件,请勿重复投信,如需查询可拨打58137788
我有意见建议:怎样提意见? 上海建桥学院内部意见问题联络处理单.doc
我有金点子:怎样提金点子? 上海建桥学院金点子征集表.doc
网上信访须知:
第一条 请您在来信中尽可能的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以便我们调查核实。
第二条 并非所有来信都一定会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具体请参考7)。答复的方式不局限于网上回复,也可能是电话回复及邮箱回复。因此请你准确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否则将有可能接收不到我们的回复。
第三条 对于任何来信,我们都将严格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来信人,我们仅对您来信的内容进行参考,我们不保证在网上给予回复。
第四条 对咨询类的来信,我们希望您先与有关部门联系,以便得到直接的、及时和专业的答复。
第五条 本信箱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广告和推销。如果您有需要,请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您来信的用语要符合文明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所发表的言论中不得含有侮辱、猥亵、诽谤、人身攻击以及不文明的语言,否则该类来信将不予受理。
第七条 请注意,以下来信不在或暂时不在网上回复:
(一)来信中含有不良信息(如谣言、广告、辱骂、猥亵、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不文明用语的内容);
(二)所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不属实,不予受理的来信;
(三)正在调查过程中,或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查实的来信;
(四)涉及个人或单位隐私的,内容中含有不宜在网上公开显示的信息的;
(五)其它不适合在网上回复的有关内容。
第八条 为保证你的来信被及时处理与答复,除网上直接留言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电子邮箱:12345@gench.edu.cn
书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1306)
走访请先电话预约。
我们期待聆听您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