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4-12-0610索取号:G0301301002-2024-2197

沪建桥院安〔2024〕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市教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高校消防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由后勤保卫处会同学生处、“一站式”学生社区、教务处、资产管理处、教师工作部以及各二级单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运行必须管安全”原则,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清查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瑞庭、杨伟人

副组长:陈伟、赵雷洪、王邦永

成  员:杨真真、桑正、张巍、徐皓刚、张业盛、张宁、黄晓星、张莉、高祺、季军红、张萍华、张媛媛、提文超、刘爱香、吴国政、徐磊、王晨岑、杜鹃、周智明、张维生、王加宁、胡兆燕、周荣玲、周英芬、张莉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以“全覆盖、不留死角”为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火灾风险,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和校园大局稳定。同时要大力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

(二)开展攻坚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即日起至12月6日,各单位要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清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类消防隐患,彻底排摸、清查、整治:

 一是学生宿舍阳台堆物。要对所有宿舍阳台、楼道、楼梯间堆物进行检查清理,填写《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表》(附件1),保持阳台清洁、干净,消除被引燃风险。

二是学生宿舍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加大对学生使用明火和宿舍大功率电器排查,严格落实《学生社区管理办法》、《三级建家评选管理办法》中禁用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签订《校园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三是加强宿舍公共区域的电器排查,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或存在故障的电器,防止“带病”运行。

四是校园废弃房间、杂物堆放点。要登记造册,予以动态清理,消除隐患。

五是吸烟人员。要对本单位所有吸烟人员开展法治和安全教育提醒,签订《校园控烟宣传承诺书》(附件3),彻底杜绝在禁烟区域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

六是充电宝和电动自行车。对本单位使用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进行排查,对使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醒,签订《充电宝安全使用承诺书》(附件4)、《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附件5)。

七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排查底数,制定台账,落实风险源管理要求,按照危化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八是食堂等场所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烟道等部位。要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告知风险,规范管理。

(三)信息报送要求

各单位所有排查清理整治情况要形成台账,闭环管理。最迟于12月7日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会议纪要、图片、推送)等形成专项报告(附件6)上报至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珍珍,邮箱:18043@gench.edu.cn)。

 

附件:附件1: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表.xlsx

          附件2:校园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附件3:校园控烟宣传承诺书.docx

          附件4:充电宝安全使用承诺书.docx

          附件5: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docx

          附件6:消防安全隐患清查专项工作报告.docx


上海建桥学院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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